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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批准产品出口期间运输费用补偿程序
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批准了关于产品出口期间运输费用补偿程序的规定,费用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预算承担。
《条例》规定,国家预算对地方出口企业铁路运输产品出口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偿。
出口促进机构由授权机构确定,向利益相关方提供补偿。
此外,自2019年5月1日起,利害关系方有权申请最高可达出口产品运输费用50%的赔偿。
文件完整提交后,授权机构会在 7 个工作日内考虑申请。
财政部根据授权机构的命令,在3个工作日内将国家预算中的补贴资金转入授权机构,授权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将这些资金转入相关实体的银行账户。
维护一份向其发放补偿的相关方的登记册。
乌兹别克斯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