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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对进口卡车实行零关税、回收费和车辆税
Podrobno.uz 通讯员报道称,乌兹别克斯坦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对进口卡车实行零关税、回收费和道路运输税。 关联 总统令。
作出这一决定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公路货物运输经营主体车队的更新和现代化,为国内货运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保持国际公路运输发展的良好势头。
零税率适用于自生产之日起不超过7年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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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Euro-5”及更高环境等级要求的机动车辆(HS编码8701 20、8704 22(自卸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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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和半拖车(HS 代码 8716 31、8716 39)。
此外,自2025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当局对欧盟国家制造的下列车辆(自放行之日起不超过7年)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时可免除强制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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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Euro-5”及更高环境等级要求的货运和特种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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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公路运输货物的拖车和半拖车。